背景
哪些人士可以登记成为地区康健中心会员?
参加地区康健中心计划的途径
经所属地区康健中心登记
透过其他服务单位转介
服务流程
地区康健中心
常见问题
A1: 地区康健中心是政府倡导的崭新基层医疗服务,以公私合营、医社合作及地区为本为原则,目的是:
- 提高市民对疾病预防的意识及增强他们自我管理健康的能力;
- 促使健康的生活模式,以预防慢性疾病;
- 对慢性病患者提供支援,以控制病情;及
- 增加市民获得基层医疗服务的渠道。
A2: 每区的地区康健中心由一间主中心及数间附属中心组成,作为地区的医疗服务及资源的枢纽。
A3: 政府是透过公开招标物色一间非政府机构。
A4: 地区康健中心核心团队由护士、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营养师、药剂师及社工等组成。
A1: 参加者须为
- 持有根据《人事登记规例》(香港法例第177章)所签发香港身份证或《豁免登记证明书》的人士,但若该人士是凭借其已获入境或逗留准许而获签发香港身份证,而该准许已经逾期或不再有效则除外;或为香港居民的11岁以下儿童;
- 同意加入「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的人士;
A1: 会员登记费用全免,一经登记后,参加者只要继续合符资格,会员资格不变。
A2: 公务员及医院管理局员工须缴付地区康健中心服务的自付费用。
A3: 有,地区康健中心的服务是根据临床需要而定,不同计划的补贴服务次数均设有上限。
A4: 如超出补贴服务节数的上限,市民须全额缴付期后的费用。
A5: 根据本计划,地区康健中心参加者可以就指定范围内的特定疾病的服务接受补贴,个别参加者可以自费接受额外的服务或治疗。
A6: 已参加长者医疗券计划的长者可以从医疗券账户缴付地区康健中心计划的服务费用。
A7: 除中医服务外,单独专职医疗服务均需要家庭医生转介。
A8: 登记参加地区康健中心计划纯属自愿性质。希望退出计划的人士应向地区康健中心营运者提出。
A9: 可以,欢迎合资格的人士随时登记成为地区康健中心的会员。
A1:
为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所有地区康健中心服务使用者及服务提供者都需要加入「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获得服务使用者的同意后,服务提供者可根据服务需要而透过「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互通市民的临床资料。
A2:
所有地区康健中心的会员均须登记参加「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地区康健中心将无法为退出「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的人士提供合适而有效的服务。因此,该等人士需要终止他/她的地区康健中心计划的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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