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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康健中心的背景

行政長官施政報告

行政長官在其2017年施政報告中提出,為進一步體驗基層醫療服務之中,醫社合作的成效,食物及衞生局會於兩年內在葵青區設立嶄新運作模式的地區康健中心。政府會按該區的需要和特色為中心提供撥款。擬設的中心會透過地區網絡,向區內提供服務的機構和醫護人員購買服務,讓市民可在區內得到所需的護理。我們會根據推行試點計劃的經驗,逐步在十八區設立中心。

地區康健中心旨在提高公眾對於個人健康管理的意識,加強疾病預防,和強化社區醫療及復康服務,以減少不必要地使用醫院服務的情況。我們現正考慮將由中心(並透過其地區網絡)提供的服務,包括健康推廣、為目標組羣進行的健康檢查、個案管理、護理協調和社區康復服務。

服務流程

於所屬地區居住或工作的市民。下一步。地區康健中心的主中心或附屬中心。下一步。健康風險評估。下一步。護理諮詢及教育。下一步。健康計劃。最後。快樂、健康、強壯。有糖尿病高血壓風險因素的市民獲轉介約見地區網絡醫生。下一步。醫務諮詢。下一步。醫學化驗服務。下一步。診斷及管理。下一步。個人醫療服務或小組活動。最後。快樂、健康、強壯。

成為地區康健中心網絡服務提供者

  • 地區康健中心的營運者將會購買區內非政府單位的服務,建立地區康健中心網絡。地區網絡服務提供者包括專職醫療人員(如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營養師、足病診療師、言語治療師、視光師)及中醫師。為讓市民獲得更便捷的地區康健中心服務,在毗鄰地區的醫療人員也可以加入地區康健中心網絡。就葵青地區康健中心而言,毗鄰地區是指荃灣、沙田及深水埗區。
  • 政府會就地區康健中心網絡的服務提供補貼,地區康健中心的營運者將自行與地區網絡服務提供者簽訂合約。
  • 加入地區康健中心網絡的準則

    • 中醫師須列於醫務衞生局基層醫療署的基層醫療指南內。
    • 為方便服務使用者及增加透明度,地區網絡服務提供者要預先列明其地區康健中心的基本收費。
    • 地區網絡服務提供者包括中醫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及視光師,必須參與「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作臨床資料互通,以確保服務的連續性及協調之用。
    專業 要求
    中醫師
    • 載列於《基層醫療指南》的註冊中醫師
    營養師
    • 持有認可的營養學深造文憑或營養學學士學位,必須包括臨床營養培訓實習,或同等學歷
    • 載列於香港認可營養師學院名冊
    職業治療師
    • 第I部分註冊職業治療師
    視光師
    • 持有本地認可眼科視光學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 第I部分註冊視光師
    物理治療師
    • 第IA部分註冊物理治療師
    足病診療師
    • 持有足病診療學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 同意接受《地區康健中心計劃》下的醫療券
    言語治療師
    • 持有本地言語及聽力學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 載列於香港言語治療師公會名冊
  • 地區康健中心網絡服務的轉介機制

    • 由家庭醫生轉介至個人醫療專業服務的人士會於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名單中選擇服務提供者,然後地區康健中心的職員會作出相應的預約安排。
  • 加入地區康健中心網絡的程序

    1. 第1步: 準備有效的證明文件

      專業 一般證明文件
      中醫師
      • 註冊執照
      • 執業證明書
      職業治療師
      視光師
      物理治療師
      營養師
      • 專業資格證明書
      足病診療師
      言語治療師
    2. 第2步: 填寫申請表格 (請下載最新版本的Adobe Acrobat Reader以瀏覽、填寫及列印PDF格式文件。)

    3. 第3步: 透過以下其中一個途徑,提交申請表格:

      提交至 地區康健中心的營運者

      (在地區康健中心相應及毗鄰地區執業的醫療專業人員可以加入地區康健中心網絡)

      提交至 基層醫療署

地區康健中心網絡服務提供者名單

培訓

請參閱英文版

為準備葵青地區康健中心投入服務,基層醫療健康辦事處為地區康健中心職員及網路服務提供者舉辦了兩節半天的入門課程,希望透過培訓使服務提供者掌握葵青地區康健中心的服務理念及相關知識。以下是課程所涵蓋的課題及相關的演講檔案。

課題 演講檔案
基層醫療 下載(只備英文版)
基層醫療提供的終身護理 ; 中西醫療合璧 下載(只備英文版)
護理統籌主任在地區康健中心的角色及責任 下載(只備英文版)
專職醫療人員與基層醫療: 健康促進、疾病預防、慢性病管理及社區復康 下載(只備英文版)
中醫服務在基層醫療中的作用 下載
課題 演講檔案
介紹基層醫療計劃 下載(只備英文版)
地區康健中心服務和參加者旅程 下載(只備英文版)
地區康健中心的電子健康紀錄系統 下載(只備英文版)
醫健通 請往 www.eHealth.gov.hk

請參閱英文版

與我們聯絡

常見問題

A1: 地區康健中心是政府倡導的嶄新基層醫療服務,透過公私合營、醫社合作,以地區為本,目的是:
  • 提高市民對疾病預防的意識及增強他們自我管理健康的能力;
  • 促使健康的生活模式,以預防慢性疾病;
  • 對慢性病患者提供支援,以控制病情;及
  • 增加市民獲得基層醫療服務的渠道。
A2: 每區的地區康健中心由一間主中心及數間附屬中心組成,作為地區的醫療服務及資源的樞紐。
A3: 政府是透過公開招標物色一間非政府機構。
A1: 在地區康健中心相應地區執業的醫療專業人員可以加入地區康健中心網絡。
  • 註冊中醫師須列於基層醫療指南。
  • 醫療專業人員須是香港政府「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的註冊醫療服務提供者或經醫療服務提供者授權查閱及使用「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
  • 經《輔助醫療業條例》註冊的醫療專業人員須持有有效的執業證明書。
A2: 醫療專業人員可以主動或透過地區康健中心營運者的邀請申請加入。他們須向地區康健中心提供適當的證明文件申請。如有查詢,請與地區康健中心營運者聯絡尋求進一步協助。
A3: 參加者須為
  • 持有根據《人事登記規例》(香港法例第177章)所簽發香港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的人士,但若該人士是憑藉其已獲入境或逗留准許而獲簽發香港身份證,而該准許已經逾期或不再有效則除外;或為香港居民的11歲以下兒童;
  • 同意加入「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的人士;
A1: 個人醫療服務的服務收費及市民的自付費用將會由地區康健中心營運者建議並須獲政府同意。
A2: 有,地區康健中心的服務是根據臨床需要而定,不同計劃的補貼服務次數均設有上限。
A3: 是,如超出補貼服務節數的上限,市民須全額繳付期後的費用。
A4: 根據本計劃,地區康健中心參加者可以就指定範圍內的特定疾病的服務接受補貼,個別參加者可以自費接受額外的服務或治療。
A5: 已參加長者醫療券計劃的長者可以從醫療券賬戶繳付地區康健中心計劃的服務費用。
A1: 為確保醫療服務的連續性,所有參加地區康健中心的市民及網絡服務提供者都需要登記加入「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以方便服務提供者互通市民的臨床資料。
A1: 市民須獲得網絡醫生的轉介信才可接受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個人醫療服務,包括物理治療、職業治療、視光學評估、營養學服務、足病診療及言語治療。
A2: 可以,如果網絡服務提供者希望退出地區康健中心網絡,他應該在地區康健中心營運者指定時限內,向營運者給予事先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須確保在終止日期前完成提供所有已安排好的服務。
A3: 網絡服務提供者可以在該地區康健中心網絡相應或附近的地區提供服務。
A1: 如果先前在加入申請表提供的資料,或有關網絡服務提供者參加本計劃的資料在將來或以後有任何更新/改變,請立刻通知地區康健中心的營運者。

註:上述醫療專業人員的常見問題只供參考之用,如需瞭解詳情,醫療專業人員應參考地區康健中心的條款及條件。